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申报2016-2017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“平安工程”冠名工作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37095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8〕244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申报2016-2017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“平安工程”冠名工作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8-05-03 |
省高速集团、省交通集团,厅航运局、厅质监站:
按照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-2017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“平安工程”冠名工作的通知》(交办安监函[2018]272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要求,省厅决定组织申报2016-2017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“平安工程”冠名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凡是被列入第四批部级“平安工地”示范创建项目名单或2015年、2016年、2017年省级“平安工地”示范创建项目名单或省级年度考核评价等级结果为“示范”,并已通过交工验收,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“合格”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,均可申报“平安工程”冠名,交工验收3年以上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推荐。
二、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材料寄送结合的形式。网上申报请按照《通知》要求于4月10日前在指定网站完成注册、申报表填写和PPT电子版上传;申报单位要将纸质申报材料(一式两份)和电子申报材料(存入U盘)于4月15日前报厅建设处,电子申报材料同时送厅质监站。
三、各单位要结合实际,认真组织所辖项目“平安工程”冠名申报、推荐工作。申报单位要落实专人,认真填写《公路水运建设项目“平安工程”冠名申报表》,并提交申请文件与相关证明材料,具体填报要求详见《通知》及其附件。
联系人: 厅质监站 陈瑞琦 029-88869251
厅建设处 董大鹏 029-88869057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8年3月22日